这种想法其实是不对的!
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孕症。
不孕症是指:夫妻双方未采取避孕,且有规律的性生活(规律性生活指每2-3天一次性生活,也就是一周2-3次性生活),一年或一年以上没有怀孕的,我们称为不孕症。
如果您是不孕症,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,明确不孕的原因。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,治疗不孕的方法也越来越多,并不一定需要通过试管婴儿,治疗的关键取决于不孕的病因。
打个比方说:如果女方存在排卵障碍,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患者,可以通过药物促排卵的方式助孕,或者通过人工授精技术助孕。
而且试管婴儿也不是说你想做就能做的,它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。那哪些情况可以进行试管婴儿的治疗呢?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。
「符合试管婴儿适应症」
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且经专业的生殖医生评估后,才可以开展试管婴儿治疗。
1)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(如盆腔粘连,双侧输卵管阻塞或积水,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切除术后)
2)排卵障碍
3)子宫内膜异位症
4)卵巢储备功能低下的高龄妇女
5)男方少、弱、畸精子症
6)不明原因的不孕
7)免疫性不孕
8)反复人工授精失败
「身体满足妊娠条件」
如果夫妇双方存在以下情况,也有可能无法进行试管婴儿治疗。
1)夫妇任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,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(盆腔炎、阴道炎、宫颈炎、艾滋、梅毒、淋病等)
2)患有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诊断(PGD)的遗传性疾病
3)夫妇任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
4)夫妇任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
5)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患有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(如严重心脏病,肝肾疾病等)
「证件齐全」
试管婴儿技术的开展,必须要合规合法。根据我国法律法规,做试管婴儿是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以及身份证/护照,两者缺一不可,并且需要夫妻双方本人持原件到医院建档,才可以开展治疗。目前在我国,未婚女性是不可以开展试管婴儿治疗的。